联邦制
Table of contents
联邦制 在这种模式下,有一个中央政府,但同时也有分享权力的次国家领土单位。 因此,形成了不同的行政级别,每个级别都有自己的属性、权限和权力份额。
因此,在同一个政治体系中,有一个中央(或联邦)政府和地区政府,它们负责管理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
巴西的联邦制
在解释了什么是联邦制之后,我们可以讨论一下联邦制在我国的历史。 在1822年独立和1889年宣布成立共和国之间的巴西帝国,在中央政府(巴西帝国内阁)的领导下,存在着强大的公共行政集权。 例如,各省的总统,在当时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州长官员们都是由中央政府挑选的。
鲁伊-巴尔博萨(Ruy Barbosa)是一个政治家的例子,他在巴西帝国的最后几年,为国家的联邦主义组织模式辩护。
See_also: 道德的含义在巴西,从1889年,即宣布共和国和推翻君主制的那一年开始,采用了联邦主义模式,这符合地区精英的利益,他们对中央政权对前帝国各省的控制感到不满,随着共和政体的出现,这些省份被称为州。
巴西的现行宪法是在军事政权结束后于1988年颁布的,它也建立了一个联邦制的组织模式,在各市、州和联邦之间划分属性和权力。
1988年的宪法是巴西独立历史上的第七部宪法,之前有1824年的宪法(巴西帝国)、1891年的宪法(共和国时期的第一部宪法)、1934年的宪法(1930年革命后颁布)、1937年的宪法(由热图瓦加斯授予的新国家独裁政权)、1946年的宪法(独裁的新国家政权结束后颁布)、1967年的宪法。(一些作者认为,第1号宪法修正案对1967年宪法所作的修改产生了必须被视为一部新宪法的内容)。
在采用联邦制模式的国家中,可以提到的有:德国、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印度和瑞士。 有些人指出,欧洲联盟是在多国层面应用联邦制的先驱模式,即在民族国家的联合中应用联邦制。
联邦制的目的是什么?
联邦制试图在拥有主权的中央政权和组成联邦的各单位之间保持平衡的权力划分。 这样,就有可能将国家统一与赋予联邦各组成部分的人口和行政部门广泛的自治权相协调。 因此,像州这样的领土可以有符合以下条件的法律和政策除仅保留给中央政府的权力外,这些权力应适合其具体情况并满足其居民的利益。
此外,联邦制通常被看作是对中央政府可能决定的坏的、不适当的或专制的政策的一种障碍,因为它为不同的地区政府拒绝适用不适当的或专制的措施提供了合法性和法律手段。
美国的例子一直是许多联邦制倡导者的榜样和灵感,在美国,人们在加强中央权力的感知需求与各州的利益之间寻求妥协,前者是独立后不久采用的模式,由《邦联条款》和《永久联盟》规范,授予其很少的实际权力。从殖民地到独立,在拥有行政自主权和立法自主权方面,即决定自己的政策和制定自己的法律。
这种地方自治和中央权力之间的妥协,正是联邦制对美国宪法起草人的代表,美国宪法是接替《联邦条款》和《永久联盟》的法律文件,至今仍是美国的最高法律。
美国采用的联邦制模式的特点是,中央政府负责外交和国防等事务,联邦单位即各州,被赋予广泛的立法和行政自主权。
See_also: 梦见世界末日:火灾、流星、海啸等。联邦制的特点
为了理解联邦制的概念,分析这种模式的一些特点是很有意义的。
在联邦制国家组织形式下,国家领土被划分为若干区域,如州,其政府被赋予特定的权限、属性和权力,在制定法律和管理其领土方面拥有广泛的自主权,而问题、倡议和权力则保留给中央政府。 政治权力下放是联邦制的标志之一。
在联邦制模式中,组成联邦的各单位之间没有等级之分。 一个单位不干预另一个单位的法律或行政管理。 各联邦单位之间是自治的,尽管它们没有主权,主权属于中央政权。
它也没有在联邦单位和联邦国家之间建立一个等级制度,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属性和行动领域。
联邦单位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合作是联邦制国家组织模式中经常出现的一个特点。
我们可以将联邦与邦联进行对比,邦联是一种模式,其中各组成国不仅拥有自主权(如联邦的情况),还拥有主权,并至少隐含地保留了分离权,即离开联邦的权利。 此外,联邦往往是通过条约建立的。 联邦通常是通过宪法建立的。
主权和自治有什么区别? 拥有其中之一有什么区别? 主权是指一个国家捍卫其决定的最高地位的能力。 自治是指一个国家管理其领土和决定其政策的能力的名称。
工会联合会
如上所述,联邦制一词主要用于指国家的一种组织形式。 然而,为了对联邦制的含义提出更广泛和更完整的看法,我们可以补充说,它也被用于组织由人类形成的其他实体。
将联邦制应用于国家以外的组织的一个例子是工会联合会。 这是一种模式,其中有一个中央工会实体,各部门或联合会与之相连,它们在作出决定时被赋予了自主权。